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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王政爭」遭監聽女檢提告求償 黃世銘拗「免賠」

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不滿遭監聽侵權,向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法官周占春等人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15)日首次開庭。黃世銘在庭上表示,特偵組依法秉公辦案,而所謂民法上的侵權行為僅限於私法權益受害,主張不必賠償。

依現行《法官法》,已退休的黃世銘退休後每個月可領十七萬六千元。

2013年爆發「九月政爭」,時任檢長的黃世銘在9月25日於立院答詢時坦承監聽林秀濤後,引起譁然,在野立委質疑涉及違法監聽,但黃世銘辯稱是在偵辦「100年特他字61號」案時,監聽到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的電話內容疑有不法,才在同案中聲請監聽林秀濤,當年的特偵組也以新聞稿,辯稱監聽林秀濤的「聲監字第756號、聲監字第800號、聲監續字第782號」3筆監聽票,均屬合法申請,後遭林秀濤提告求償。

林秀濤委任銀行房屋信貸免費估貸年息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房貸信貸利率試算表貸款全省皆可處理律師林永頌當庭聲請調閱關說疑案人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的聲請監聽相關資料,以證明林秀濤並不符合通保法的監聽對象。

起訴狀中表示,特偵組以他案聲請掛線,監聽她與女兒的電話,已經構成侵權,另特偵組未分案就以被告身分偵訊她,沒有讓她行使防禦權,黃世銘還將偵訊內容洩密給總統,甚至證述她出庭時情緒崩潰,明顯與錄音光碟內容不符,4人均應負起部分賠償責任。

林秀濤原本的起訴狀內,合計向4人求償240萬元,但今天上午開庭時則變更為221.5萬元,分別是4人監聽她須連帶賠26.5萬、監聽女兒須連帶賠15萬、除周占春以外的3人違法偵訊須連帶賠50萬、黃世銘洩密須賠50萬等,另要求4人須登報道歉。

同樣挨告遭求償的前特偵組組長楊榮宗、前檢察官鄭深元及核發監聽票的法官周占春等人未出庭,由律師答辯,僅黃世銘到庭主張不必賠償,但黃及楊榮宗人委任律師均主張林女求償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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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060314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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